苏州市区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转出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11-06 10:28:24 |
一、范围对象
长期在苏州大市以外、江苏省内其他统筹区居住、工作,或因病情需要转往苏州大市以外、江苏省内其他统筹区医院住院治疗,按本市规定办理了居外医疗登记手续,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苏州市区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
1.转出登记
(1)按规定填写的《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以下简称《异地就医申请表》);
(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
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上述(1)(2)中所涉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领取省标准社会保障卡:持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使用自助制卡机快速制“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将视为同时申领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省标卡仅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使用,不附加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其它功能。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取消手续后,省标卡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功能同时取消(该卡请妥善保管,以后跨省异地就医仍使用本卡)。省标准社会保障卡的挂失、补办可联系苏州市市民卡服务中心,电话:0512—962026
取消居外手续后在苏州就医仍使用苏州社会保障·市民卡。
3.异地接收:参保人员持《异地就医申请表》及省标准社会保障卡视就医地需要办理接收手续,具体可拨打居住地(就医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咨询。
4.就医结算:社会保障卡或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就医卡、门诊病历。
三、受理地点
1.转出登记(含申请、变更、取消):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2.异地接收: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
3.就医结算:异地就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卡。
四、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受理。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六、信息查询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相关规定、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拨打参保地或居住地(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区号+12333;
2.登陆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szsbzx.jsszhrss.gov.cn/或微信搜索苏州社保
(微信号:suzhousbzx)
注: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待遇结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