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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市外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转入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11-06 10:29:35 |
一、范围对象
申请省内异地就医转入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参保地办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转出手续(就医地为苏州市本级),且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持有参保地发放的部省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二.两种接收方式
1.就医时在苏州市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自动接收。
2.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接收手续。
所需材料:
(1)参保地发放的部省标准社会保障卡;
(2)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就医结算:
苏州市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划卡就医直接结算。
四、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持参保地发放的符合省内异地就医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在苏州市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直接划卡结算。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五、受理时限
1.转入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受理。
2.就医结算:实时结算。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天办结。
七、信息查询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相关规定、办理流程、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拨打参保地或居住地(就医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区号+12333;
2.登陆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szsbzx.jsszhrss.gov.cn/或微信搜索苏州社保
(微信号:suzhousbzx)
注:异地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待遇结算。